环球速读:亚马逊封号480天后,我帮中国卖家赢了

来源/亿邦动力

撰文/缪悦


(相关资料图)

总部办公室位于纽约曼哈顿中城的JS Law 律所,迎来了创办以来的高光时刻。

合伙人郭智慧告诉亿邦动力,其律所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帮助中国卖家打赢了“亚马逊资金冻结案”的机构,由其代理胜诉的卖家已顺利拿到全部的解冻资金。

“这不是个例。我们已经找到可以让更多卖家打赢官司的方式。我们也将号召更多的亚马逊卖家参与进来,走向大规模仲裁。如果大获全胜,这将是美国仲裁史上第一例大规模的商业仲裁案例。”郭智慧的态度笃定,语气中带着一丝渴求胜利的兴奋。

距亚马逊史上最大力度的“封号”行动已过去了1年零6个月。

这场声势浩大的跨境电商“大清洗”曾波及中国数万卖家,造成行业预计超千亿元损失。从2021年的4月底至6月下旬,包括有棵树、通拓、傲基、帕拓逊在内的知名头部卖家,均遭到亚马逊对其品牌、账号“双封禁”的处罚,有甚者被冻结数亿元的资金,元气大伤。

多位年营业额过亿的跨境卖家直接飞往美国,试图和亚马逊总部沟通,寻求和解改过的机会。老板们去了一波又一波,但对话的大门很快就被关闭,店铺被冻结的资金也如同泥牛入海,无影无踪。

除这些头部卖家之外,大量腰尾部卖家此后也卷入了“生死大逃亡”的漩涡。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大多被“严惩”的卖家已经选择不再挣扎,有的转行,有的重头再来。但也有人执意以“与亚马逊打官司”的方式翻身,且在漫长的抗争中,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郭智慧表示,今年律所已帮助中国卖家打赢了3场官司。最近一起是来自东莞的亚马逊卖家的案件。据其透露,该卖家是一名经销商,但它背后的品牌商属于“亚马逊三杰、华南四大天王、坂田五虎”之一。

美国仲裁委发送给JS律所的胜诉裁决显示,截至目前,美国法院对该案件的仲裁已经结束。仲裁结果是“亚马逊协议第二条冻结卖家资金的条款无效”,亚马逊不仅需要解封该卖家被冻结的全部资金,还需要赔偿其12%的利息。

案件胜诉后,被冻结的资金于一个月内(9月),顺利交回卖家手中。

美国仲裁委发送给律所的胜诉裁决

听闻业内传出好消息,通拓科技的一位高管还发微博感慨:“大大小小更多账号胜诉可期!华尔街基金都愿意垫付五千美金仲裁费了。按这个节奏看,被封的品牌将掀起一股平反浪潮。”

郭智慧也向亿邦动力分享了这一好消息,并细细道来她和团队、卖家在与亚马逊斡旋过程中的波折经历。她还反复强调,“今时已不同往日”。此前,卖家苦于封号后账上无资金,而仲裁成本又高昂,即便赢了官司也是两败俱伤。

但眼下,律师团队们已找到打赢官司的有效通路,且背后还有雄厚的资本先行垫付仲裁费用。

“中国卖家群体在与海外大平台的博弈中,不能总是处于被动位置。”郭智慧指出,中国卖家往往不习惯去“抗争”,但在西方的价值观体系中,交锋未必是坏事,只有双方不断的“辩论”,才能达到最公正和公平的状态,才能创造一个更完善的规则、制度和体制。

不遵守平台规则的卖家毫无疑问有“原罪”在身,但如何判定违规行为的轻重以及制定处罚的力度,则是双方交锋的价值所在。

关于JS Law 律所如何帮助亚马逊卖家打赢这场官司,郭智慧向我们讲述了详细经过,亿邦动力整理如下:

01

被封号几个月也没敢起诉

从去年4月底开始,一批中国卖家相继因违反平台规则而被亚马逊封禁了账号和品牌,并冻结了账户相应的大额资金。6月下旬之后,封号的规模和量级迅速攀升,影响到上万卖家的“生死存亡”。

事发后,8月,深圳商务局牵头开了一个“法律指导咨询会”,我们和深圳京师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一起探讨解决对策。那天,“亚马逊三杰”、“华南四大天王”、“坂田五虎”(跨境圈内对顶级大卖家的称号)级别的大卖品牌和经销商都到场了。

大家都很“懵”,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最大的争议是,要马上采取仲裁行为,还是等90天后再起诉亚马逊?

因为亚马逊曾在封号通知里说,「平台需要90天的周期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退款,90天后,卖家才能写申诉信,要求返还被冻结的资金。」所以,在那之前,卖家们也都不敢轻举妄动。

卖家觉得,“我不想和亚马逊打官司”,“我怎么打得赢亚马逊”,“万一惹怒平台,以后不和我做生意了怎么办”,“我还得再付仲裁费、律师费,也实在没钱了”,“还是算了吧”。

封号之后,亚马逊冻结了账号的资金,接着“移仓”。所谓移仓,就是把所有存放在亚马逊仓库的货物都移走,这又会产生“移仓申请处理费”、“货物递送费”、“第三方海外仓费用”,甚至“换标签”的费用。公司运营层面又有裁员、欠租、欠供应商款项、欠服务商费用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因此,这批卖家大多面临着资金链断流、财务困难甚至破产的境地。所以,他们决定“再等一等”,“万一可以和解呢”。

10月,卖家们开始陆续给亚马逊写申诉信。亚马逊方面回应,需要卖家配合参与“视频认证”的流程,调研清楚公司背后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以及一些运营的细节,包括供应商、单据、银行流水等,以便判断账号能否解冻。这一等,又过去了1个多月。

11月、12月的时候,这批卖家陆续收到了亚马逊方面的回复,大部分还是被认定为从事了违规行为,不予以解封账号,且继续冻结资金。

在万分焦急中等了半年,他们还是没有等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02

为打赢官司,得找1000个案例去佐证每一细节

这次胜诉的东莞卖家就是在12月的时候找到了我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

今年1月份开始申诉。仲裁期间就是走正常的诉讼流程,递交仲裁状、指定仲裁员、双方的证据交换、律师取证、出庭、书面答辩(不开庭的时候),而后最终裁决。

从相继胜利的案件看,仲裁员今年接连做出「亚马逊协议第二条、冻结卖家资金条款无效」的仲裁。

至于为何胜诉,具体涉及到仲裁案的保密流程,不便逐一透露。但可以说明的是,美国属于英美法系,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在美国打官司,没有完整的成文法,你可以说亚马逊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条例,所有的点都是用法庭的案例去证明。你找的案例越强悍、匹配度越高,最后赢的可能性就越大。你可能需要找1000个案例去佐证每一个细节。」

在美国找律师打官司,就像找医生一样,你得做过上千场类似“手术”,成功经验至关重要。

尤其仲裁是卖家最后一条“通道”,如果堵死了,基本再无拿回资金的可能。

03

中国卖家不习惯去“对抗”,但规则是越“辩”越明的

我们在帮助中国卖家打官司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让人唏嘘的故事。

当时有一些卖家并没有犯所谓的“操纵评论”,而是被“误杀”的。但有人告诉他们,你如果选择承认错误,就可以解冻一部分资金。这批卖家竟然真的去承认了。为了拿回资金,提什么要求和条件都可以。最后才意识到,即便妥协了,也未必能求全。

从法律层面,「亚马逊如果将冻结资金最后归为己有,一般需要证明卖家“违反平台规定”,且进一步证明该违规行为对平台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没有操纵评论、也没有自认违规的卖家账号,亚马逊很难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卖家违规。」但如果卖家先一步“自认违规”了,相当于断了自己的“后路”,案件的推进将变得更加困难。

好在这次胜诉的东莞卖家,并没有这样做。

如果卖家们能在去年7月甚至更早些时候就开始行动,可能会有更好的结果。因为7月可以走“紧急程序”。

发生在德国的胜诉案(注:德国一家名为Mi.to Pharm的家族企业被亚马逊平台封号,其代表律师随后上诉,德国汉诺威地区法院最终判决亚马逊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是使用了该途径。7月起诉,8月就胜诉了,德国法庭命令亚马逊马上解冻卖家的账号、释放了所有资金,并停止货物移仓,最终该卖家大获全胜。

但中国的卖家普遍不习惯去“对抗”。大家还是抱有太多的“幻想”,也没有足够的信心。

中国卖家做跨境生意,还是要习惯和适应海外的一些“对抗思维”才行。大家觉得自己有理的话,就大胆的说出来。「中国人以和为贵,但美国人很喜欢argument(辩论、批判性的思考),他们希望通过“辩”的形式去不断完善现有的规则、制度和体制。这是一个对事不对人的过程。」

04

如果走“大规模仲裁”,背后的美元基金也会参与进来

当然,想与亚马逊抗衡,也远非易事。卖家需要花费长时间和精力跟进后续。更关键的是,他们的大额资金被冻结后,很难拿出这么多钱去打一场价格昂贵的官司。结果充满了未知,还可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我们就在今年搞了个“亚马逊大规模仲裁项目”。针对去年被冻结资金的卖家,联合美国的大所律师团队,由美国华尔街基金定投垫资5000美元,卖家不需要出任何费用,可以拿回被冻资金的50%左右,周期6个月左右。」

首期打算筹集5000-10000家被冻结资金的卖家店铺。对于PayPal账号资金被冻结的(独立站卖家)也可以一起大规模仲裁。

中国卖家与亚马逊平台签署的协议中,明确不能“集体仲裁(collective arbitration)”,但中国卖家可以采取“大规模仲裁(mass arbitration)”。两者的区别在于,集体诉讼只有一个案件,但案件中包含了大量的原告,大量的人走同一个案件、同一个程序。而大规模仲裁是“众多的原告聚集起来,提交了众多类似的程序”,是被允许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和美国仲裁委确认了,是一个重要的信息。

申请仲裁的亚马逊账户,对站点、账户冻结资金数额、经营商品的类型、封店原因都没有限制。

如果最终走向胜利,这将是美国仲裁史上的第一例大规模商业仲裁案例。

05

中国卖家与平台间的博弈,处罚的边界在哪儿?

亚马逊文化的核心是“用户至上(Customer Obsess)”,所以当卖家钻了空子、试探到了规则的边界,平台自然会大刀阔斧的治理。

但站在律师的角度,「亚马逊在划线的时候,违规行为和处罚程度必须相匹配,才是公平与公正的。“刷单、刷评论”是不对,就好像闯红灯是不对的一样。你可以处罚200元,但不能直接开出200万的罚单。」

“付费邀评”是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的。但满足一定条件时,美国消费者法案是允许“邀请付费评论”的,譬如被邀请者在写评论的时候明确表示收到了品牌商的付费承诺。此外,即便有卖家采取过“放置小卡片、邀请顾客评论”的行为,也并不能构成严重的欺诈行为。但如果是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性质就非常恶劣了——这是一个违规且违法的行为。

美国讲三权分立、讲控权。如果未来有更多的案件胜诉,对亚马逊的强势地位也是一种控权。以跨境电商目前的发展体量看,中国卖家的权益也应该有保障。

我们希望,中国卖家们能够站出来,争取一个更有利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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